为了满足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建设节能型机关需要,拟对长泰区税务局区局机关大楼以及兴泰办公区大楼进行照明灯具系统改造升级。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财务管理办法》的采购规定,以上项目均属于目录外限额下,应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经采购小组会议讨论,长泰区税务局区局机关大楼以及兴泰办公区大楼进行照明灯具系统的采购(最高限价:270000元人民币)拟邀请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市微电工贸有限公司、遂宁海德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赢科光电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参与比选。受邀单位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比选文件,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比选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
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向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6-8331057。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