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税党委发〔2018〕30号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委员会,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市级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有关要求的通知》(闽税党委函〔2018〕4号),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基层联系点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班子成员分工
(一)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蔡纪平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彬同志协助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工作。
(三)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林满河同志分管征收管理科、税收风险管理局、信息中心。
(四)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林绍君同志分管法制科、货物和劳务税科,联系漳州市税务学会。
(五)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肖文同志分管稽查局、第一稽查局、机关服务中心。
(六)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智聪同志分管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督察内审科、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七)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康小容同志分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
(八)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挂职锻炼)李金华同志协助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林满河同志和联合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叶剑华同志工作。
(九)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翁锦晖同志分管办公室、财务管理科、考核考评科。
(十)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瑞銮同志分管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
(十一)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叶剑华同志分管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联系漳州市国际税收研究会。
(十二)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姚斌同志分管所得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
(十三)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康国盛同志分管机关党委、系统党建工作科。
(十四)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黄秀兰同志分管纪检组。
二、关于工作AB角
林满河、林绍君互为AB角;
肖文、陈智聪互为AB角;
康小容、翁锦晖互为AB角;
黄瑞銮、叶剑华互为AB角;
姚斌、康国盛互为AB角;
康国盛、黄秀兰互为AB角。
三、关于基层挂钩联系点
蔡纪平同志联系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王彬同志联系芗城区税务局;
林满河同志联系漳浦县税务局、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林绍君同志联系漳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
肖文同志联系南靖县税务局;
陈智聪同志联系东山县税务局;
康小容同志联系平和县税务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翁锦晖同志联系龙海市税务局;
黄瑞銮同志联系长泰县税务局;
叶剑华同志联系云霄县税务局、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姚斌同志联系诏安县税务局;
康国盛同志联系华安县税务局;
黄秀兰同志联系龙文区税务局。
特此通知。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