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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征管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9日16时58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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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龙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靖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芗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意见》(漳委发〔 2019〕14号)精神,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三定”方案规定,现将漳州高新区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规划范围内的龙海市九湖镇、颜厝镇,九龙江西溪南岸南靖县靖城镇所属18个行政村,漳州市大房农场(含白花居委会、院山居委会)和芗城区西桥街道办事处的南星村、南山居委会、大桥居委会的所有纳税(费)人归属漳州市高新区税务局管理。原高新区税务局管辖的九龙江西溪北岸靖城镇的阡桥、尚寨2个行政村的所有纳税(费)人归属南靖县丰田税务分局管理。

  二、原高新、龙海、南靖、芗城税务局管辖的上述区划内的纳税(费)人应按照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管户调整。

  三、税费征管范围的重新划分,涉及大量纳税(费)人的管辖税务机关变动,各单位应加强沟通协调,全面、完整、准确移交征管信息,确保移户工作不出差错。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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