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CG(2022)06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398.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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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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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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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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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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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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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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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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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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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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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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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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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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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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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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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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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和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和品目号),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和品目号),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和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2日 至 2022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注:采用电子报名的,请将相关报名信息发至邮箱,相关信息包含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FJAHDL006@126.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AHCG(2022)060。
3、预算金额、最高控制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和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和品目号),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和品目号),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和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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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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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提出的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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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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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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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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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文件获取
7.1文件获取期限: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8日(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时,15:00~18: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注:采用电子报名的,请将相关报名信息发至邮箱,相关信息包含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FJAHDL006@126.com。
8.2获取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招标代理部。
8.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快递费到付;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报名转账账号【户名:赵惠昭;账号:623063000002872888)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城市商业银行里面选择)】。
9、投标截止时间
9.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提交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08月0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信息(包括招标公告、补充公告、结果公告等)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13、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法:0596-2881782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7号
2.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联系人:小许
联系方法:0596-2961882/17365160001
电子信箱:fjahdl006@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596-288178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7号
联系方式:黄小姐(0596-2881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联系方式:小许(05962961882/1736516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0596-288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