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税收宣传需求,进一步提升税收宣传服务质效,拟采购2025年工作影像摄制项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财务管理办法》的采购规定,该项目属于目录外限额下,可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经采购小组会议讨论,拟邀请厦门造射空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漳州市淼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漳州漳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漳州市邦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漳州市优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二十一度文化传播(漳州)有限公司共 6家公司参与比选。受邀单位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比选文件,报价高于预算价的比选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8日。
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向漳州市税务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6-288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