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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08时36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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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及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积极扛牢主责主业

1.进一步深化党业融合。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审议通过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及贯彻落实学习党规国法清单制度相关工作方案,推动崇法善治、依法履职,促进党业融合。

2.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按照“依法征收、全面统筹、精准施策、坚守底线”的总体要求,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依规征收税费,科学制定目标,加强收入形势跟踪研判,努力挖潜增收,保持税收稳定增长,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

3.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坚持抓好党建促业务,健全纵向市、县、分局三级联动、横向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打好税费优惠“组合拳”。通过快反机制、基层直联点等渠道收集问题,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构建税惠风险防控体系,开展“政策精准滴灌” “服务精细到位”“风险精确筛查”,助力释放税惠红利。

4.深化“项目管家”服务。聚焦地方重点经济项目建设,全力打造税务“项目管家”服务标杆品牌,提升税收营商环境“软实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的“急难愁盼”,助推重点项目早建成、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

(二)规范税务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2023年共收到重大案件3件,审理3件。健全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致力于落实“精诚共治和精准监管”目标任务,成功办理多起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案件。

2.巩固“三项制度”改革成果。以“三项制度”为抓手,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将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四项重点措施与 “三项制度”工作有机结合,推进执法质量提升。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切实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

4.形成税收执法监督合力。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持续推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优化执法方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协调推进涉税事项非强制性执法、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推进“枫桥式”税务所 (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打造“税悦工作室”等各具特色的基层争议调解及服务品牌。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开展税务行政审批,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质效,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秩序稳定。

3.靠前化解涉税争议。通过“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团队作用,指导系统相关涉税争议调解12起。

4.规范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其中上年结转案件1起,本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起,受理0起。全市税务系统行政应诉5件,法院开庭审理4件,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件,出庭应诉率100%。

5.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除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外,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均按规定完成答复,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主动服务大局,持续强化税费共治

1.坚持税费皆重。积极协同市医保局、市人民银行、市财政等部门,优化调整缴费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实现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落实推进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一厅联办”。在全市推动建立“社税服务驿站”,相关典型经验做法被省税务局肯定并推广。      

2.进一步推动精诚共治。与市检察院推进公益诉讼税检衔接工作,健全税检协作机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持续增强协税护税工作合力。与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探索“一车式”跨部门共治合作机制,打造执法、服务、监管的“一体化”格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环保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优化跨部门信息共享。

3.助推法治社会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税法宣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和“12·4”宪法宣传活动。做好法律顾问聘请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社会、法治税务建设。

4.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组织完成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法治业务培训,为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做好准备。组织公职律师到法院旁听行政案件审理,以庭代训,切实提升公职律师实践水平,助力依法治税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2024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完善收入质量监控分析机制,推动税源发展、培育税源壮大,持续优化收入结构,不断提高税费收入质量。

2.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政策找人”到“政策落地”全环节提升税务行政效能,助力市场主体提振信心。

3.抓好征收管理与服务。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稳妥推进各项税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4.持续深化“项目管家”服务。聚焦地方重点经济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服务招商引资项目的思路做法,结合具体项目招商进度,开展全周期服务,助力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协调推进涉税事项非强制性执法、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挖掘典型案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税务执法。严格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3.有效化解涉税争议。规范行政复议人员管理,做好新旧行政复议法工作衔接。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靠前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持续推进“枫桥式”税务所 (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漳州市税务系统的实践运用。

(四)进一步推动精诚共治大格局

1.营造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

2.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保持行政复议队伍的相对稳定。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3.持续推动协同共治。落实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人社局等单位的工作协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整合应用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高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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