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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送达公告(九)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1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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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沐星实业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催告书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福建沐星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0696638482D):
  我局于2025年06月05日对你公司做出《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莆涵税二 强催〔2025〕14号),由于你公司失联,以致该文书无法以直接、邮寄、留置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莆田市涵江区塔桥街99弄79号)
  电话:13950772146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莆涵税二强催〔2025〕14号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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