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pvCount}}次 字体:   

  本年度工作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中州路2号;邮编:362600;联系电话:0595-1236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永春县税务局在上级税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持续拓展公开广度与深度,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与规范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办税大厅公开栏、对外门户公开网站、行政执法平台等及时发布个体户定额核定调整、行政处罚、欠税公告、税收政策等各类涉税信息,全年处理行政处罚4119户次、定额调整916户次、欠税公告1576户次。同时,在中国网、东南网、福建日报、新福建等媒体刊发各类宣传报道28篇,提高群众知晓率,形成宣传舆论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已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公开申请渠道,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工作。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审核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应公开坚决不公开”。所有拟公开信息均履行审核程序后方可发布,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同时,密切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和优化公开内容。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明确人员和工作职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拓展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与实效性。一方面,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依托泉州市税务局网站“县区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系统化、集中化公开,便利纳税人及公众高效获取涉税信息与服务。另一方面,积极运用新闻媒体、纳税服务微信群、LED显示屏、移动客户端及政府网站等多种载体,及时发布社会关切的热点内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传播力,更好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强化日常检查与常态化管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有序推进,以实际行动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19

    行政强制

    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信息的发布仍存在一定的延迟,与社会公众的即时性期待存在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类信息公开时限,优化内部审核流转流程,切实提升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