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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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贯彻意见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三明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8-797562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聚焦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切实增强税收执法与服务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行政执法、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公开体系。2025年,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公告、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等渠道终止委托代征信息公示0件,非正常户公示228件,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2279件,欠税公告1369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规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答复原则。202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通过依申请公开渠道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不断提升信息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方面,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台账,确保各类信息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管理有序。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明确审查流程和责任分工,对所有拟公开信息从严开展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泄露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将平台建设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支撑,持续推进线上线下平台优化升级。定期开展平台运行排查,及时处理页面加载异常、链接失效、内容错位等问题,保障平台稳定运行;同时,强化办税服务厅公开阵地建设,合理规划信息展示区域,完善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设备,依托咨询窗口,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信息查询、疑问解答等服务,提升平台服务效能和运行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不断强化监督保障机制建设,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核查公开流程规范性、保密审查严格性等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定期组织各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工作难题,凝聚工作合力。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人员系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平台运营和功能发挥不够充分,线下平台信息展示形式较为单一,平台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和实操锻炼,在信息甄别、政策解读、复杂申请应对等方面的专业能力需持续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优化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完善线上线下公开平台功能,提升栏目活跃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流程、保密审查、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内容的专题培训和实操演练,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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