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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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2号;邮政编码:350015;联系电话:0591-8396987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落细总局、省局和市局的工作部署,加强公开实效,规范公开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高质量推进主动公开

  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严格落实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稳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机构信息,不断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主动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78件,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和结果3件。

  (二)高标准开展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复核、答复、归档”政务公开全链条管理制度,增加复核环节,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依法依规。同时,规范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接听,统一规范用语,积极做好指引,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快速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公信力、提高美誉度。全年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高效率进行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及时发布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批、后发布”“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确保审核环节落实到位。

  (四)高品质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根据《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在福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区县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主动公开,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更新与管理,持续提升公开质效。

  (五)高要求深化内部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审批权限和流程,认真审核发布内容、及时主动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各类公开事项进行梳理,按照公开程序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纳税人和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性有待提升。对照上述问题,2024年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聚焦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大工作跟进和监督,在具体问题处理的过程中加强交流和学习,不断提升岗位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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