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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时00分

来源: 仓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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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福建省税务局、福州市税务局各项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有关实施意见、上级党委和仓山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项制度,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全年主动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8条次;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11743条次;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条;发生6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收到因信息公开的信访1件,无因信息公开产生的信访舆情事件。

  (二)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2025年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征管、一分局等相关部门按时、完整、准确提供公开信息;规范发布程序,应公开的信息均要求统一通过政务公开审查系统进行线上审核;明确岗位职责、统一发布口径、规范公开内容;建立信息公开应急预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三)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主要依托“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网站,进行主动公开;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税务机关执法透明度。

  (四)落实日常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综合考评,进一步增强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各相关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4

0

5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3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5

0

0

1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4

0

5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2

0

0

6

0

0

0

0

0

1

0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力有序开展,但还存在一些有待提升的问题,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还需进一步增强等。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工作培训,制定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计划,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答复精准性。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稳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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