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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10时49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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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分别简称《条例》、《办法》)规定和省、市局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办公室,邮编:350300,电话:059185270760)。具体情况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继续推进税务系统机构改革过程中,坚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努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重点,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服务,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证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强化税务行政权力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福州市地税局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权责清单或权力运行流程图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和“能见度”。

  二是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我局严格定期在政务公开网及办税大厅公示双定户定额情况,便于社会各界了解、监督。同时积极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主动公开部分涉税案件的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2.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

  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通过福州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方面的税收政策公开力度,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大力宣传支持“双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民间投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纳税人关注福州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依托微信平台,为企业提供涉税查询、事项办理、申报提示等便捷的涉税服务,扩大税收政策的宣传面。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推进“互联网+政务”。借助省电子税务局,着力拓展互联网办税功能,推出功能完备、渠道多样的互联网办税新体验。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然人个税办税平台”“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等网上自主办税平台,实现税务登记、信息备案、涉税证明、涉税事项查询、重点税源直报等业务在线办理。以福州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实现办税服务厅“在线预约”办税功能。推行“3A-掌通移动办税平台”、微信缴税等移动办税渠道,为纳税人提供申报缴税、业务受理、咨询辅导、查询导税等多种服务,给纳税人带来全新、便捷的办税体验。

  (二) 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并与地方政府、上级税务机关、其它政府部门加强联系,依法依规满足社会公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既注重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增加拓宽面,同时重视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凡是我局制定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策都应该公开,结合实际,主办部门(信息提供部门)首先要切实担起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对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做出制作、审批并移交,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在拟发公文时拟稿人就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中选择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中的一种,属于不予公开的还要填注相应的依据。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首先由文件主办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的初审,接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初审、复审、终审制的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做到由部门负责人、公开办主任、局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层层审核、审批,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公开的不涉密,涉密的不公开,确保不出现泄密事件和公开不应公开的信息。

  (四)加强公开制度、平台建设

  伴随新机构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根据新一届班子分工调整,及时调整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设置,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专人负责具体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AB岗工作制度设置B岗,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2019年底按照福建省税务局在门户网站建立区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我局立即对该专栏进行更新完善,成为省税务局网站矩阵的子站组成部分,指定专人负责各栏目的管理,确保栏目内容的及时更新,加快网站平台建设,满足民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9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46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0

   541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3353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有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促进各项税收工作开展有机结合起来,即与打造“阳光”地税,深化行政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保增长、惠民生有机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通过大力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努力修订补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内容。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应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凡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三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报送以及公开的运行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和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努力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四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教育增强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2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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