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和部分即办基础税源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东街税务分局。承担东街街道、南街街道等2个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华大税务分局。承担华大街道、五凤街道等2个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鼓东税务分局。承担鼓东街道、鼓西街道等2个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水部税务分局。承担水部街道、安泰街道等2个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温泉税务分局。承担温泉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洪山税务所。承担洪山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