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坚持依法治税、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现将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时代意义。我局重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紧扣税收中心工作,依托“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税收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围绕“六稳”“六保”大局,依法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宗旨,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违规揽税收费。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和助力复工复产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经营困境,激活市场活力。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禁变相实施审批。根据上级机关统一部署,组织编制区局和区局各派出单位权力和责任清单,并统一于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布。
三是优化税收征管方式,深化“放管服”。推行电子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非见面”方式办税。落实容缺办理,落实延缓入户核查,简化实名办税。建立部门联动互通机制,与区直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了解企业复工报备核查信息,精准主动对接企业,提供分类指导。
四是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助力复工复产。推广银税互动,通过参加鼓楼区2020年第二季度“1+N”政银企对接会,促成3家企业与银行达成“银税互动”合作意向,授信额度达1200万元。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传播“依法诚信纳税”理念,提升纳税人守信、增信意识。
五是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智能云自助办税设备正式入驻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闽都支行智慧大厅,为全国首家入驻金融机构的税务云厅。该举措获央视《新闻联播》栏目、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和中国税务报、总局官网、总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报道,并深度助力“闽税易优化营商环境走前头”项目,荣获2020年全省创新项目评审第一名。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及时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2020年度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税收工作发展规划、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专业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对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全过程记录方式。依托总局、省局工作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合理安排执法设备,购置18个行政执法记录仪,分配至各税务分局(所)、区局机关相关股室。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省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按照总局行政执法公示清单,对外公示准予行政许可数量9852条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66条,执法人员数量327人,以及执法主体、权责清单、监督救济方式、办税服务指南、“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等各类事项。
四是严格按照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五是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对接省局12366、市政府12345等平台,有效处理各项投诉举报案件,均按期办结,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聚焦政治监督,监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全局开展防控疫情警示教育,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在全局开展防控疫情优惠政策落实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工作情况的自查工作。跟踪监督,抓好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扎实开展“两权监督”。开展票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针对临聘人员违规挪用税款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开展自查,确保窗口用票人员票证管理、使用、开具、结报等工作流程所涉及的各环节依法依规。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度我局无新增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市局对外门户网站,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相关规定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以税咨政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发挥数据服务大局作用,主动问需地方政府,充分运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数据开展复工复产分析工作和税收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是加强府院联动机制。按照《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法院的信息互通,切实解决好破产案件中涉及的税务问题。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线上互动+线下走访”结合,持续加强媒体宣传、实体宣传,同时联合区纪委、街道社区、利用行业协会、借助党政机关等开展精准化宣传。2020年共计印制发放各类纸质宣传品8万余份;精准推送短信温馨提醒133000条;印制“非常满意”税企联络卡19000份,发放“非常满意”宣传小扇子约3000面;在省、市局微信公众号刊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社保费优惠政策主题宣传短片;通过上门或者“非接触式”等方式走访企业5787走访户次,进一步推进税收共治。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重视人员法治教育。2020年,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共计20余场次,参与人次高达2000人次。2020年福州市税务系统“业务大比武”暨福州市职工示范性劳动竞赛税务执法专长考试中,获得优胜三等奖4人。
二是加强公职律师管理。组织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和会员费缴纳,为公职律师执业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提升法治队伍素质。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扣税收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党员干部税收治理能力提升。
二是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职能,组织安排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