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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17时49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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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坚持依法治税、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努力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现将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时代意义。鼓楼区税务局充分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要内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第一课程”、党委会的“第一议题”,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学习、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力指导税收工作实践,并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围绕“六稳”“六保”大局,依法组织收入。积极部署包括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在内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以及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在抓落地、优服务、提质效上求实求效,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禁变相实施审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编制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及各派出单位权力和责任清单,统一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布,并定期对外公示行政审批结果。   

    三是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提升纳税人满意度。2022年,将便民办税服务点入驻鼓楼区洪山镇国光社区,成为福州市首个社区内的自助办税点。初步建立“税务+社区”便民办税合作模式,为群众提供“面对面教学、手把手辅导、点对点咨询”。截至目前,已有3家智慧办税云厅入驻第三方机构,“离厅办税”服务日益成熟。优化完善八闽办税码功能,推进企业服务信息化进程。在“八闽办税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发鼓楼政务码的应用拓展,实现“税收完税证明”“企业税收贡献表”等政务通用信息共享,还拓展了银行信贷资料提供等商务服务、企业资质查询服务等应用场景。专门增设“服务企业一线处置”模块,鼓楼企业可免登录进入“鼓楼社区幸福通”公众号的企业服务模块,到达一线处置受理入口。该模块于11月1日正式上线,已向6万多户企业推送了相关操作流程。成立“税悦工作室”,深化部门合作创建服务品牌。实行“专家团队+智能管理+部门协办”纳税服务模式,采取开放式办公,提供预约、“面对面”“屏对屏”“线连线”的全方位服务。今年下半年成立以来,提供各类咨询服务近300次,受理涉税诉求10件,疑难杂症4起。

  四是成立福州中央法务区税收法律服务中心。2022年入驻福州中央法务区,成立福州中央法务区税收法律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联合会计师协会、税务师协会以福州中央法务区为载体,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涉税法律服务,提供税务政策咨询服务,调解重大涉税争议问题,国际税收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专业辅导、精细服务,为福州市经济发展和优化营销环增贡献税务力量。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及时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2022年度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税收工作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作用,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清理、优化征管方式等方面的法律专业能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对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全过程记录方式。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系统、福建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合理安排执法设备,购置18个行政执法记录仪,分配至各税务分局(所)、区局机关相关股室,并对执法行为进行了音像记录。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依托福建省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行政执法公示清单,对外公示准予行政许可数量4765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769条,执法人员数量302人,以及执法主体、权责清单、监督救济方式、办税服务指南、“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等各类事项。

  四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坚决落实“首违不罚”举措,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2022年已有2617余户次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规定。

  五是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承接福建省税务局12366、福州市政府12345平台,有效处理各项投诉举报案件,认真做好各项投诉咨询件的转接、督办和反馈工作,诉求件均按期办结,未产生逾期件。

  六是提高税收执法精确性,依托内控平台和上级局下发疑点数据的执法过错进行核查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业务部门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形成督察、整改、反馈、完善的良性循环,减少执法过错。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聚焦政治监督,监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大家谈”“政治机关共同建”两项主题活动,广泛谈心谈话、认真自查自纠,累计谈话1319人次,收集归纳45条自查自纠参考任务清单,逐一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扎实开展“两权监督”。开展票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和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检查工作,开展针对临聘人员违规挪用税款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开展全范围、全覆盖票证使用情况和现金征缴自查,确保窗口用票人员票证管理、使用、开具、结报等工作流程所涉及的各环节依法依规。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度新增行政诉讼案件2例。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福州市税务局对外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相关规定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广聚众智促改进。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以来,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发放减税降费纳税人一封信、实地走访企业、制定征求意见建议整改清单,收集纳税人反馈信息。同时通过12366、局长信箱等渠道,以及“一把手”走流程、税费服务体验师现场体验等方式,做好各方意见建议的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精准宣传到位。

  二是加强与法院联动。按照《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法院的信息互通,切实解决好破产案件中涉及的税务问题。

  三是持续宣传,线下线上广覆盖。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易拉宝、LED屏等展示总局制作的“2022年热点税费优惠政策一码全知道”,发放《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指引》宣传册1500册,开展税企交流沙龙活动。线上推行“学税定制”,打造专属“税务小课堂”,通过云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宣传、辅导、培训。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部署,借助福州市税务系统“纳税人学堂”云直播活动,为纳税人缴费人开讲优惠政策,共组织13243人次观看,有效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听得懂、看得明、记得牢,确保税费支持政策落细落稳、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税收共治。

  四是发挥以税咨政作用。落实总局“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工作要求,主动问需地方政府,深挖数据“金山”,充分运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数据开展税收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重视人员法治教育。2022年,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共计20余场次,参与2000人次。

  二是加强公职律师管理。组织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和会员费缴纳,为公职律师执业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提升法治队伍素质。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紧扣税收中心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党员税收治理能力提升。对述职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促使各党支部书记更加自觉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持续正风肃纪。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精心组织“纪律教育月”“家庭助廉”等系列活动,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2022年共通报系统内外查处的各类案例118起。以节点为考点,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做到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谈话全覆盖,共谈话482人次。

  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切实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全年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2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宣传工作主动权。

  2023年,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围绕“六个坚持”中持续“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高质量推进鼓楼税收现代化,努力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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