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要求,坚持依法治税、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努力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现将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原则
依法组织收入,积极落实新增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缓费政策以及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在抓落地、优服务、提质效上求实求效,为辖区内纳税人减轻税费负担,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
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禁变相实施审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编制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及其各派出单位权力和责任清单,统一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布,并定期对外公示行政审批结果。
(三)深化普法宣传成效
2024年,结合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服务中心,开展税法宣传1场,34家企业代表参加活动,现场解决涉税争议问题2个,获媒体报道11篇。参加“民法典宣传月”活动1次,综合运用设点宣传、解答咨询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宣传形式,有效扩大民法典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率。
(四)加强税务执法与检察监督
充分发挥税务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建立相互支持、共促发展的税务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向鼓楼区检察院提供税收征管信息、已办结的相关行政执法案件信息与涉税案件线索,增强税务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衔接度,有效发挥税务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配合优势,确保行政检察监督链畅通。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禁越权发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及时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2024年度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税收工作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清理、优化征管方式等方面的法律专业能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合法性审查
对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
(二)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实行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全过程记录方式。依托福建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等,运用信息化手段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将18个行政执法记录仪分配至各税务分局(所)、相关股室,并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上传音像记录资料,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切实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及时采集执法信息,依托福建省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行政执法公示清单,对外公示准予行政许可数量123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615条,以及执法主体、权责清单、监督救济方式、办税服务指南、“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等各类事项。
(四)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统一执法尺度,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坚决落实“首违不罚”举措,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升执法的精准度和精细度,推动从经验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的转变,2024年已有3772余户次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规定。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聚焦政治监督,监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大家谈”“政治机关共同建”两项主题活动,广泛谈心谈话、认真自查自纠,进一步坚定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厚植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更加心齐劲足的政治机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日常监督进一步压实
依托“智慧监督”建设,剖析典型案例反映出的短板漏洞,对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土地增值税清算、涉税中介、税收风险应对等易发问题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推进风险防控的内生化、信息化、自动化。紧盯发票管理和出口退税等重点领域,推动建立数电票事前管理、事中监控、事后抽查、分局审核、区局监督的风险防控机制。列席土增清算审核会议,推动土增交叉检查问题整改。筛查不动产交易3036条疑点数据,对问题数据1条,及时转法制股追究执法过错。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24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起,其中,1起税务行政复议申请鼓楼局以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不存在利害关系理由不予受理;1起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因申请人未按期补正行政复议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复议申请。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度新增行政诉讼案件1起。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福州市税务局对外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相关规定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全力以赴抓落实
2024年共受理12345诉求件4147件,智慧鼓楼一线处置平台1件,均按期办结,未产生逾期件。此外,建立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机制。已探索建立分办、转办、验证、考评、督办等配套制度。2024年度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2131件,同比去年增长42.16%,均按期办结。同时通过与企业代表面对面的访谈和沟通、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方式,及时梳理挖掘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和需求,深入宣讲各类税费支持政策,力求取得税费政策宣传实效。
(二)加强府院联动机制
按照《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法院的信息互通,切实解决好破产案件中涉及的税务问题。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重视人员法治教育
2024年,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议题,组织集体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扎实开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宣传、《民法典》宣传等为主题的相关培训和讲座。
(二)加强公职律师管理
组织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和会员费缴纳,为公职律师执业提供有力保障。
(三)提升法治队伍素质
通过公职律师授课、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执法能力。依托省、市局考试培训资源,定期组织税务干部开展税收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我局党委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落实“四个第一”制度,2024年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1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福建省税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干部轮训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82名党员参加鼓楼区直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线上培训班,以“多维全覆盖”的政治学习模式培根筑魂。
(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
党委书记每年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性况汇报。及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今年以来共召开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2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汇报2次,听取党委委员、各单位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28人次。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切实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体系,领导班子按照工作分工、基层挂钩联系点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宣传工作主动权。全年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2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宣传工作主动权。
(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紧扣税收中心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党员税收治理能力提升。对述职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促使各党支部书记更加自觉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5年,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围绕“六个坚持”中持续“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高质量推进鼓楼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
国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