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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7日16时46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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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六一路与福马路交界处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485881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招标图纸;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等维修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48588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电梯采购安装45个日历天,空调采购安装50个日历天,三楼改造75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特定资格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投标人因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投标人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当前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1020日至20251024(周末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A 

4.3.获取方式:若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的,请现场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若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的,须按照附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本邮箱(75077311@qq.com) ,我公司将招标文件发送至贵公司邮箱。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0.00元,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获取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B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本项目不要求缴纳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13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到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A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州)(网址:http://fujian.chinatax.gov.cn/fzsswj/qxxxgk/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邮编: 353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531974,传真:     /       

联系人:  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A   

邮编:  350003  

电子邮箱:  75077311@qq.com    

电话:   0591-83722566   ,传真:  0591-83722566    

联系人: 余磊、王俊海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号:69361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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