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与“十五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鼓楼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25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擘画的宏伟蓝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法治税务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贡献了坚实的鼓楼税务力量。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确保依法治税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反复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把握“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与“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税收改革、优化执法方式、服务发展大局的强大动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始终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作为组织收入工作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收入质量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跟踪监控,确保税费收入量稳质优、与经济发展相协调。2025年,在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的背景下,税收收入质量持续提升,为地方财政平稳运行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托税收大数据,建立“政策找人”机制,分行业、分规模推送优惠政策指引,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规模保持合理水平,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经营活力。深化政策效应分析,定期评估减税降费对地方经济的影响,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原则,对拟出台的税收管理措施开展前置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越权发文和随意解释。2025年,我局未新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二)强化制度执行反馈。建立制度运行评估机制,通过基层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收集一线执法人员对现行制度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反馈制度完善需求,推动税收制度更加贴合实际、便于执行。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以及税收管理全局性调整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专业把关作用,全年对30余份对外合同、合作协议开展前置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风险可控。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优化执法公示平台功能,全年主动公示行政许可决定23条、一般程序处罚决定278条。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向纵深延伸,为一线执法单位配齐音像记录设备,实现重点执法环节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开展重大法制审核6次,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二是推广“说理式执法”与柔性举措。全面准确适用“首违不罚”清单,对448户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依法不予处罚,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行《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精细化适用,在执法文书中强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量理由的说理阐释,让纳税人在接受执法中理解法理、认同情理,提升执法公信力。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配合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等重点领域专项督察4次,推动风险防控常态化、精准化。加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年问责执法人员23人次,形成有效震慑。
(二)加强跨部门监督协作。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2025年走访区纪委监委10次、公安部门11次,协助完成涉税信息查询3015条,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做实行政复议主渠道。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推行案前自我纠正机制,对复议申请中发现的执法瑕疵,引导原执法单位在受理前主动纠错,全年通过该机制成功化解潜在争议4起,实现“被动应诉”向“主动纠错”转变。2025年,因执法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显著下降,复议后诉讼发生率保持低位。
(二)提升行政应诉质效。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做到“出庭又出声、出声又出效”。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福建省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主体、监督救济方式等信息,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优化互联网信息发布和便民服务平台功能,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深化“税务+司法”协作共治。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涉税案件协作机制,2025年完成公检法等部门外调查询102批,协助法院清理破产企业欠税65户,推动司法拍卖、破产程序等环节涉税问题高效解决。
(二)广泛开展税收普法宣传。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普及税法知识,营造诚信纳税、尊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法治专题研讨深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践学,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围绕《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分层分类精准培训2期,培训干部300余人次。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税务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定期听取汇报、研判形势、推动落实。完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权益或全局性税收管理事项,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从源头防范执法风险。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正式施行。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法治能力跃升”计划,打造最优税收营商环境示范区,深化“府院联动”共治机制,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效能,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福州篇章贡献鼓楼税务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