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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16时0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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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编制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福州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流程,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依法及时准确获取税务信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备案制度公开信息2394条,其中行政许可2381条、行政处罚4条、行政强制9条。

  一是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税务信息网上公开,利用门户网站、办税大厅宣传栏、税收宣传资料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为纳税人提供公开服务,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交流联系,切实发挥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把关公开流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明确公开主体、事项、形式和时限,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严格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内容,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提高工作质效。

  三是明确公开范围。主动及时地公开税法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减免退税、行政处罚结果等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方面的信息,充分保障了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对2022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及时调整政府信息管理动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在福州市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做好相关栏目内容维护工作,由专人管理,进行定期更新、及时发布,不断增强高新区税务局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制度要求,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养,扎实做好日常建设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19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仍存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理解不够透彻,同时在公开的实效、更新频率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公开队伍的整体理论水平,推进信息公开机制的规范完善,使信息公开更加有序、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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