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福州市企业复工复业时间的通知》(榕政办〔2020〕13号)、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致在榕企业家的一封信》以及上级局的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对外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税服务厅自2月7日(农历正月十四)起暂停现场服务,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您可以通过 “非接触式”办税途径办理涉税(费)业务。
三、如果您有特殊业务无法通过“非接触式”办税途径办理的,请提前通过预约服务电话、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等方式进行预约,税务机关主动沟通联系后,按时办理。办税服务厅预约服务电话附后。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
2020年2月11日
附件:
晋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预约服务电话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晋安区税务局 |
0591-87305608、87330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