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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5日16时26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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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坚持依法决策和规范执法,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统筹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税收工作各领域。强化党的理论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全局领导干部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一是严格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完成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扎实抓好组织收入,精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确保收入平稳增长,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持续加大依法治税力度,规范税收管征秩序,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运用法律和制度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把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是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政企沟通,常态化开展调研走访,上门送政策问需求,畅通企业问题反映渠道,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瓶颈;二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提升服务为工作导向,努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2022年我局在省局纳税人综合满意度调查的排名在全省较上一年提升19名,连续两年在福州市城区局中位列第一。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2022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越权发文情况;二是严格执行上级局出台的政策措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我局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三是根据总局工作安排,对税务部门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推进依法治税制度建设。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坚持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行政决策,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意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合法。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审议依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避免决策失误。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公示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共计6371条,按规定做好执法记录,无重大执法决定;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实施税务行政处罚,防范行政处罚权力滥用,2022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335件,无纳税人对行政处罚申请听证或行政复议。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按照《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有效实施“首违不罚”制度,2022年共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581件,其中“首违不罚”2564件,并且以适当方式加强税法宣传辅导,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9号令)、《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闽税发〔2018〕105号),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重大风险责任,对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施策。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三)积极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

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规范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2022年我局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支援核酸检测、溯源流调、无疫小区创建工作,全年累计派出119批次1623人次志愿者,服务时长超5000小时,获“福州市疫情防控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称号,收到地方政府感谢信及锦旗3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建立健全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推动完善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积极受理纳税咨询维权投诉和信访

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和维权岗,成立“税悦工作室”,组建专家团队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的办税缴费问题,解决税费争议、纳税服务投诉等疑难问题;二是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公职律师参与处理信访案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三是加强纳税服务投诉联动管理,建立分工明确、运行规范、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并且加强舆情分析改进工作,提高纳税服务投诉服务管理质效。

八、健全行政权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形成监督合力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切实加强党委全面监督,扎实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责任问责和责任追究,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3790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137件,及时更新机构信息,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实“智慧税务”创新,实现更多办税服务事项“掌上办”,打造“非接触式”办税新格局。一是在自助办税区推广应用“同屏帮办”系统,实现纳税人自助办税实时“云端”远程协助;二是在全省率先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在“八闽办税码”上建立“一户一档”,实现企业税收档案云端随身看,减少办税时间成本,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三是推进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应用场景落地,完成全省首笔数字人民币退税业务,拓宽“云端”缴税退税通道。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党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问题;二是全局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税务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分局(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本分局(所)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各项任务。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在2022年3月31日前按时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执行、遵守法律法规,引领全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三是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培养更多公职律师,聘请优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作用。

、存在问题及2023年工作计划

虽然2022年我局在法治税务建设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我局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税法执法还存在一定的风险。 我局将在2023年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二是根据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深入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依法治税责任制;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持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建设,加强税收执法督察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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