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ZT-2025-10636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99.5万元
4.最高限价:99.5万元
5.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服务要求 |
期限 |
1 |
后勤保障服务外包 |
司勤 |
3名 |
提供日常单位车辆的驾驶和维护保养等。 |
12个月 |
引导类服务人员 |
9名 |
引导类服务、后勤保障类服务等辅助工作。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①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无法按照以上a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③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若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无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④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査询:由资格审査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査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2.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
3.方式:使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缴费及购买文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联系电话:18060753032;QQ:2480833630)
4.售价:¥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6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3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87330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联系人:郭志翔18005011305、叶炜翌13805005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志翔
电 话:18005011305
邮 箱:guozhixiang@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