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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9日09时1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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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坚持依法决策和规范执法,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我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税收法治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以开展学习教育为契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法律、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青年理论学习会等集体会议中集中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税收工作各领域,吃透精神实质、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科学方法,切实增强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使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堵塞税费征管漏洞,切实提高税收质量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及时组织学习最新政策文件及政策执行口径解答文件,提升税收执法规范性。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幕、电子税务局等平台加强政策宣传辅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提升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质效。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办税缴费便利化。率先与市、区社医保中心建立“简易事项最多跑一趟”机制,推出“税医联动窗口”,解决缴费人“多头跑”“多次跑”问题。二是涉税咨询快捷化。在全市率先设立简事快办专区,日均受理简单事项50余件,简单事项平均等待时长降至1分钟以内。建立电话咨询岗日交流机制,总结高频问题答复,提升热线接听质效。三是税费服务精细化。为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一对一“专家式”税收服务,积极带队走访、服务重点项目企业共39户次,解答涉税问题6个。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水平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原则,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4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制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无越权发文情况 

  (二)加快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积极配合上级局先后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多项制度文件提出修订建议,推动税收立法,健全税收法律体系。 

  四、实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通过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等集中议事方式做出各项决策。对涉及数额较大、事实情况复杂、社会关注程度比较高的重大事项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规范完整,审核客观公正,并主动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五、践行公正文明执法原则 

  (一)健全税务执法程序 

  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做好与《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衔接,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时限、流程等作出税务行政执法决定,确保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二)创新行政执法手段 

  采取人性化执法方式,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实施“首违不罚”制度2024年4780件首次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及时根据信息公开内容清单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信息,2024年公示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共计3919。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2024年上传各类执法音像记录资料共计524加大对行政处罚决定等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证据等方面重点审核把关,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2024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件。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一是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应对分工和责任,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流程。二是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工作日领导值班制度,负责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防范和复杂业务协调,及时处理办税服务厅涉税舆情,确保涉税舆情实时掌控、有效应对。  

  七、优化权利救济与纠纷处理 

  (一)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将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2024年我局处理市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1起,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起2023年结转 

  (二)高效化解税费争议 

  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公职律师参与处理信访案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完善“税悦工作室”建设,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完善涉税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税费争议29件,收到锦旗感谢3面,获得感谢信13封。 

  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及时向社会公示税收执法信息,提升税务部门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69件;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342件。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建设。依托金三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积极主动排查风险,对小微金融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政策、油税专项、农产品收购发票等领域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力度。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确保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九、推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牢牢把握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革方向,持续推动效能税务建设。一是聚焦纳税人需求,线上线下多轮宣传辅导,推进新电子税局、数电发票稳步上线推广。二是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拓宽网上办税、自主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渠道,在自助办税区推广应用“同屏帮办”系统,实现纳税人自助办税实时“云端”远程协助。三是提升大数据运用,建立行业税收风险模型,加强对土木建筑、大宗商品贸易、机械租赁等重点行业税收监管,提升风险防范成效。 

  十、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全局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税务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单位)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担负起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任务,坚持将依法治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落实,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各项任务。 

  十一、存在问题及2025年工作计划 

  虽然2024年我局在法治税务建设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我局税务干部依法治税创新意识还不够强,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依赖经验和习惯执法的情况;法治人才较为薄弱等。我局将在2025年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二是扛牢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抓好税费收入加强收入形势分析,提高税收预测准确性;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税悦工作室”建设,同步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渠道,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端;四是优化税收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储备,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五是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税务执法责任制,持续提高税务执法监督的精准性、及时性,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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