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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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以下6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38号办公室,邮编:350011,电话:0591-8733060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全年继续踏实稳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税务部门公信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一)强化公开制度队伍建设

   成立组织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公开工作。强化制度保障落实,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公开政策解读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变更实施机关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求各执法单位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处罚规定,不随意处罚,不畸轻畸重处罚,防范行政处罚权力的滥用;确保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

  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强化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广泛宣传纳税信用,引导纳税人增强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规范纳税信用补复评及修复工作,目前已通过670户企业的复评、2户企业的补评。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与回应。及时报道政策解读,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加强社会舆情回应。制定舆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我局今年未发送重大、重大突发事件。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我局设立专门的纳税人咨询电话以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由专门的业务人员进行解答,更好地处理纳税人的需求。同时通过12345接收纳税人的咨询及投诉举报事项,按照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2020年全年共受理12345工单1077件,12366工单306件,现场投诉工单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对纳税人作出相应答复,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我局未设立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平台,所有公开事项依托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的“两微一端”平台以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公文、公告等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由承办部门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区局保密办审查、区局领导签字后,才予以发布。

   (五)落实监督保障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审查规定,强化监督,规范审查,确保不出现失泄密情况。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2020年度区局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45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5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2

1910

行政强制

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016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随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是对于工作流程的普及推广还不够到位,部分干部对于制定文件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存在一定的理解差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的针对性和及时性,特别是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制定的新政策,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调研、讨论和培训。

   2.进一步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我局2020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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