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和部分即办基础税源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凤城税务分局。承担凤城镇、江南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琯头税务分局。承担琯头镇、潘渡镇、小沧乡等3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东岱税务分局。承担东岱镇、晓沃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黄岐税务分局。承担黄岐镇、苔菉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马鼻税务分局。承担马鼻镇、透堡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筱埕税务分局。承担筱埕镇、下宫镇、安凯乡等3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浦口税务分局。承担浦口镇、坑园镇、官坂镇等3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丹阳税务分局。承担丹阳镇、长龙镇、蓼沿乡等3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敖江税务分局。承担敖江镇、东湖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