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税政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和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年度退税安排。承担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等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参与国际税收有关的风险管理;组织实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配合实施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技术援助;承担外事管理。
3.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4.收入核算股。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本单位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参与建立并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运用税收数据对本辖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5.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本单位税收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县级税务局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和部分即办基础税源管理工作。
6.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承担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承担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承担市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7.税源管理一股。承担新道路(自贸区)、上岐管理区、红旗管理区、前锋管理区、龙台村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8.税源管理二股。承担金砂管理区、三平管理区、吴庄村、凤窝村、海屿村、云龙村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9.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等工作;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承担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10.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承担机关党员(含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负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