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等文献纳入党员理论学习内容,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涵,并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健全完善制度,推进依法决策,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履职,有效防范化解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聚焦组织收入主业,在服务发展中依法组织税费。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通过深化税收共治、实施风险管理等措施,强化财力保障。
2.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在“六稳”、“六保”中发挥政策效应。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税务局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2020年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没有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要求,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至2020年12月,我局持有税务执法资格证书31人次。
2.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工作,改变对纳税人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减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负担。
3.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建设。通过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我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做好公示工作;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认真开展内部监督。利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切实抓好日常过错指标的纠错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等多项督察督办,推动法治税务建设上新台阶。
2.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接受上级对我局开展巡察工作,诚恳接受监督检查,虚心接受批评建议,积极有序地开展问题整改工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认真开展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八)认真执行政务公开
对涉及纳税人和缴费人权益、公共利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区分不同事项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效。2020年,我局通过福州市税务局外网公开政务信息22条。
(九)积极普法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税收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以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将税法宣传结合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同步展开,积极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组织开展党委书记讲法治专题讲座。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关键少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依法行政,推动税收法治建设。深入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
2.加强对税务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党员理论学习教育、业务技能提升培训等,组织法治教育学习,提升法律知识的内容比重。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头等大事来抓。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采取集中学法和专题法治讲座形式,将学法活动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