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智慧:(身份证号码:35012*********4177)
我局于2025年12月5日对你作出《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上街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侯税上街通〔2025〕704号),由于你已从公司离职,无法联系,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上街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侯税上街通〔2025〕704号
朱智慧:(身份证号码:35012*********4177)
事由: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
通知内容: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限你自本文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纳税申报。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上街税务分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