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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陶金标《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尚干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9日16时38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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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金标:(身份证号码:36012*********1858) 

  我局于2025年12月5日对你作出《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尚干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侯税尚干通〔2025〕102号),由于你已从公司离职,无法联系,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尚干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尚干通〔2025〕102 

    

陶金标:(身份证号码:36012*********1858) 

  事由: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 

  通知内容: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限你自本文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纳税申报。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尚干税务分局 

                                     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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