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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08时46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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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闽清县税务局在闽清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统一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坚持贯彻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从制度和行为、执法和监督多个方面,提升规范执法能力和税收法治水平,现将一年来依法治税和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依法征税,减税降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始终如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各项组织收入措施,2019年完成税费收入344739万元,同比减收29113万元,下降7.79%。其中: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96977万元,同比减收32891万元,下降9.97%。累计完成费金收入47762万元,同比增收3778万元,增长8.59%2019年县级税收收入14.14亿元,完成201913.5亿元奋斗目标的104.77%2019年(所属期1-11月)共完成各类减免税费 38953万元。

(二)夯实队伍基础,干部业务学习建设得到夯实。每半年召开一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部署当前税收工作重点,解决依法治税工作难点;坚持局务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开展专题学习12次,进一步培养领导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开展全员普法考试,通过率100%,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用结合。

(三)完善执法机制,加快三项制度推进步伐。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规范实施,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的活动,确保税务执法规范;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严格内部监督, 内控监督平台应用更加成熟。完善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建设,认真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考核。启动对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情况等重点领域的税收执法督察;按照全省内控工作要求,在市局督察内审科的指导下,实施执法监督项目启动运行工作,有效发挥内控平台的事中事后监督提醒预警作用。

(五)强化外部监管,拓宽监督渠道更加自觉主动。与县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努力让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全面接受外部监督。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过程中的新做法、新成效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获得县审计局领导赞许。进一步加大涉税举报案件的管理力度,积极探索创新举报案件工作流程,有力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六)加强税法宣传,社会税收法治观念更加浓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税收以案释法,开展全国第二十八个税收宣传月,编制了减税降费顺口溜,得到省电视台报道;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着力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与县司法局共同开展税收普法示范基地和税收文化长廊建设。

(七)推进信用建设,诚信纳税社会氛围浓厚加强。围绕“依法诚信纳税”活动主题,依托办税服务厅、户外活动、纳税人学堂、新闻媒体等平台,加强税法、纳税信用管理等内容宣传,大力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环境,极大提高了纳税人对信用等级的关注度和重视度,促进纳税人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发放税收宣传手册600余份。按期完成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同时将有关信用评价信息通过“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到“信用福州”。与金融机构开展“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协作,为纳税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八)突出税收职能,融入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役。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目标和“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基本遵循,根据实际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深入开展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九)推进服务水平,纳税人便利办税获得感更强。推行容缺办理,推进迁户窗口即办、加快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坚持无风险不下户精简压缩办税资料。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和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拓宽一次办结事项。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推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在税务注销等环节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凡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如相关资料不全,可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办理相关业务。继续压缩办税时间,实现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积极推进电子办税和多元化缴退库。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合作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帮助“走出去”民营企业利用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合作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和建议

(一)适应新业态新经济新模式经验不足

福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三个平台建设,互联网经济层出不穷,新业态新经济新模式眼花缭乱,一些征管措施还未能跟上,造成服务水平滞后,影响企业发展和社会发展。建议全面落实审慎包容政策,允许各地税务机关在政策未给予限制以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探索先行先试。

(二)执法公示平台建设相对滞后

由于省市一级对外公示平台还未完全建立,对外公示材料一般办税服务大厅、内部网页、办税场所公示,造成公示渠道窄,公示效应不好,建议省一级统一建设一个公示平台,并且实现一些公示事项自动抓取、主动公示,实现公示工作信息化。

(三)纳税人权益维护保障有短板

我们面对丰富多彩的外部经济环境,纳税人客观需要我们做好权益维护保障工作,同时,国地税机构改革后,税务部门的执法范围更宽了,由税收向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拓展;执法对象更广了,由纳税人向缴费人拓展,税收执法任务更细、更重了,一些部门以风险名义出台一些内部规定和自我增设一些业务流程可能涉嫌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建议业务部门出台措施也参照规范性文件实行合法性审核。从纳税人自身来说,虽然部分地方或者行业成立了纳税人自己的维权组织,但是无论是其维权能力,还是意识都不强,对依法纳税和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两方面的意识都相对淡漠。

(四)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需加强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但在实践中上级对基层创新工作按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标准处理有偏差,影响基层担当作为。

(五)政策执行反馈渠道需要拓宽

税务总局明确了健全和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大部份政策执行反馈通过逐级上报,建议总局拓宽政策执行反馈渠道增强反馈机制的及时性,直接倾听基层声音,让政策执行更加接地气。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依法台国各项的部署,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法治税各项决定,2019年特别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内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寻找税收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不断提高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特别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引领带动推进依法治税。把能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领导干部批评教育,把各部门依法治税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三)全面落实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落实国家预算确定的税收任务,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强化税收收入入库管理,努力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严禁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收“过头税”、空转、转引税款、突击征税等违规行为。完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制度,有利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大力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不因收入形势严峻、征管难度大而不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为经济运行增添任何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消费、促进科技创新、鼓励创业就业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税收的社会职能作用更加显效。加强对社会纳税服务中介和各类行业协会的培育、规范和管理,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

(五)严格抓好促进规范干部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筹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坚决飘红税务人员简单粗暴执法、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等行为,坚决查处税务人员吃拿卡要等损害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大力推进落实保障企业法律救济权利。畅通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受理纳税人的税收法律咨询、投诉举报等。特别对民营企业反映的执法问题、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积极依法受理、及时办理。对民营企业因经营困难一时无力缴清税款、滞纳金或无法提供担保等原因,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通过甄别情况,发现主管税务机关税收执法行为确有错误的,能及时督促其依法纠正。

(七)重点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执法行为。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少打扰乃至不打扰,避免因为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除举报等违法线索明显的案件外,一律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评估分析发现税收风险后,采取税务检查措施。对涉税事项需要到企业实地了解核查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八)妥善处理依法征管和服务发展的关系。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为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等纳税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坚决依法打击恶意偷逃税特别是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出口退税的“假出口”。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九)坚持重大税务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充分发挥税收业务委员会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研究作出集体决定,杜绝个人擅权专断、滥用权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减税降费和疫情涉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坚决贯彻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政策。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依法依规执行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及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主要惠及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民营企业应享尽享。

(二)全面持续推行三项制度落实。推进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事项公示深入落实,统筹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坚决查处税务人员简单粗暴执法、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等行为,坚决查处税务人员吃拿卡要等损害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不符合营商环境条例的文件条文全部予以清理,对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容,要一律修改或废止,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要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综合影响,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可能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应调整完善或不予出台。

(四)开展政策学习宣传辅导工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完善纳税人课堂,加强课堂针对性建设,培养兼职师资力量,引进外部师资力量充实课堂,发挥人人都是税收宣传员作用,实行一企一宣传精准滴灌,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确保宣传到位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应知尽知”,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加大税收红包释放力度。

(五)发挥公职律师税收治理作用。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

 

2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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