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闽清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加强依法税收管理、优化税务执法、强化监督制约,全县法治税务建设成效显著。现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主题部分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坚持学用结合、理论指导实践、推动税收工作开展。县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和议事规则,制定全县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全面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任务,并将法治建设与年度税收重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通过提高税源分析质量,落实收入工作责任,强化各项税费征收管理。
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利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通过主动提示提醒、定向跟进辅导等措施,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
3.提高政务服务质效。一是严格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落清单管理,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全年受理业务1348件纳税人办理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业务。二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全年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64件,全面实现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三)持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越权发文和违规制发程序。2022年度未制定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根据市局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工作,推进市场公平竞争机制。2022年度未修改、删除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文件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决策机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各项行政决策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2.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加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文书、参与仲裁及诉讼活动、为有关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中的作用。全年主动听取相关意见建议15项次,确保各项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坚持贯彻推进“三项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组织学习贯彻新出台的《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对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对照《闽清县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有序推进全系统“三项制度”工作落实落细。全年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信息711条,通过省局统一工作平台上传音像资料记录99户次,有效从日常执法上强化监管和化解违法风险。
2.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积极统筹部署,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积极收集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法治营商环境。全年给予行政处罚1177户次,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达到667户次,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3.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借助闽清电视台“谁执法谁普法”栏目、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税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福州智税服务平台网上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宣传屏以及开展进社区、进机关活动等方式,深入开展纳税人缴费人普法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加强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局干部参与全市统一学法考试,推动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学习,提升全局干部法律意识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结合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新增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征收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网络突发事件、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消防、防灾、公共安全处置等应急预案,强化疫情防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增强应急处置能力。2022年未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及舆情问题。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建立高效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模式。对12345、12366等不同平台推送的诉求,按照“闭环管理模式”,及时完成受理、答复和反馈;对征纳纠纷和纳税人投诉,由专人督促管理,强化沟通协调,及时受理和妥善解决;对收到的信访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按照信访处理程序,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同时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处置机制,由专人负责监测舆情,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准确引导解决。2022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八)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邀请18名企业界代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税收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发挥各位代表各自行业特点和优势,既当好税收政策的宣传员、税企之间的沟通员,又发挥其监督作用。二是突出“重点”抓准内部监督。通过专项督导检查、实地走访、电话抽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突出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发票电子化改革、税收监管等重要领域、“关键少数”等重要对象和“三重一大”等重点事项的精准监督。
2.推进政务公开。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公开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2年度,在福州市税务局网站上按要求及时更新内容,发布工作动态,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定期公开各类行政执法信息,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紧扣“智税e+”服务品牌中的“智学e+”模块,举办首届“便民春风杯”办税技能竞赛、开办8期实体及线上纳税人学堂、为不同类型规模企业开展线上“学税定制”、向社会公开招募96名“智税e+体验师”体验学,打造具有我局特色“智学+”,促进税收法律法规入脑入心,推动办税标准化、规范化,并做为全市推广“智税e+”服务品牌经典四个先进单位之一得到市局表扬。
(十)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2022年,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通过“五问五心”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活动,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另外,联合团县委、清华大学乡村振兴站推出“乡村税课堂”、“税筑共富服务站”等服务举措,并结合我局“青蓝计划”,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引领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在助力乡村振兴上贡献税务力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建议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提高,基层分局所的法治人才匮乏的现象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比例占比偏低,在面对数量繁多、日渐复杂的税务行政执法、普法开展等业务工作时,法治人才不足尤显突出,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议通过培训、招录法治专业人才的方式,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督促工作,做到应公示、应记录的事项全部公示、记录到位,持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持续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推进学法、普法建设,依托电视台“谁执法谁普法”栏目等方式开展宣讲,推动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高纳税遵从度。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对辖区内企业持续进行网格化管理,勤走访、常沟通、强服务,全面营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