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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胶之颜商贸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16时29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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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胶之颜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11MA33MLH43X

  我局于2023719日对你公司做出《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梅税坂东限改〔2023217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

2023724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梅税坂东限改〔2023217

福建胶之颜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11MA33MLH43X

  你(单位)2023-06-012023-06-30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4-012023-06-3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6-012023-06-30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6-012023-06-30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3725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二O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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