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胶之颜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11MA33MLH43X)
我局于2023年7月19日对你公司做出《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梅税坂东限改〔2023〕217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
2023年7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梅税坂东限改〔2023〕217号
福建胶之颜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11MA33MLH43X)
你(单位)2023-06-01至2023-06-30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4-01至2023-06-3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6-01至2023-06-30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6-01至2023-06-30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3年7月25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二O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