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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州吉太缘贸易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7日15时19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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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吉太缘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4MAC3RPTK5X

  我局于2023926日对你公司做出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梅税坂东税通〔2023358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

2023927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梅税坂东 税通 〔2023358

福州吉太缘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4MAC3RPTK5X):

  事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异常情况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收受的发票存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异常情况,涉及发票7份,发票金额698,879.53元,详情见《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发票)清册》。请你单位及时自查核实,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 

   

   

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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