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吉太缘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4MAC3RPTK5X)
我局于2023年9月26日对你公司做出《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梅税坂东税通〔2023〕358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
2023年9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梅税坂东 税通 〔2023〕 358 号
福州吉太缘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4MAC3RPTK5X):
事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异常情况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收受的发票存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异常情况,涉及发票7份,发票金额698,879.53元,详情见《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发票)清册》。请你单位及时自查核实,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
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