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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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1号;邮编:350015;联系电话:1236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落实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依法主动公开规定事项,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简介、人事任免等信息,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公开,及时发布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税收征管信息,同步规范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2025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严格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流程,落实信息发布登记、审查机制,抓严抓实常态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扎实做好福州市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内容发布与动态更新,按照职责分工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内容保障责任。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统一,拟公开信息须经保密审核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合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0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部署要求,在规范发布流程、提升公开质效、压实责任落实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专业化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仍有提升余地。 

  针对上述问题,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坚持靶向发力、稳步提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学习、案例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确保精准把握公开要求,规范开展公开工作;二是优化各部门信息处理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压缩信息审核发布周期,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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