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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10时19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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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党委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政府及部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工作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有关工作要求,由区局党委书记、局长许剑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地位;召开局长专题会议,部署建设重点;积极主动向区委报告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减税降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一是开展“县长税课”。台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个税改革专题学习会,我局派员到会做专场讲座。二是多平台开展宣传。在宝龙城市广场户外大屏滚动播放最新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在鳌峰广场开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参加政府在线访谈节目。向各街道、社区发放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材料。搭载朴朴配送平台的送菜上门服务把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资料送到千家万户,共配送3万多份宣传材料。开展纳税人学堂22场,培训纳税人3930户次,培训涵盖所有减税降费内容。三是抓重点辅导。走访多位人大代表企业家,邀请60位台江区政协委员参加宣讲会,赴富力中心写字楼、元洪东百集团、万象天虹百货等开展培训辅导。

  优化纳税服务。落实扩大纳税资料备案改留存备查范围、申报即享受优惠等措施,做到该简化的程序简化、能精简的资料精简。增加导税台及自助办税区导税力量配置,增加答疑辅导力量,设置普惠性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局领导带班,分局业务骨干值班,及时帮助纳税人答疑解惑。2019年我局累计新增减税降费 9.67亿元

  二、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工作

  为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税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我局参照市税务局《关于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榕税办函201914)的精神,将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同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分管法制股的局领导担任,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保和非税收入股等21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法制股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人归口负责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方面,我局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需要定期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执法人员均需通过由福建省税务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获得执法资格方能上岗。

  2.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

  20187月以来,根据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我局已不再承担税务稽查执法功能;现该职能已移交至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3.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我局严格落实首违不罚集体审议等制度,严格依法行政,避免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的产生。同时,我局严格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严格规范裁量权形式,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二)切实保障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工作顺利进行

  我局2019年办理复议案件2件,诉讼案件2件,分别为李某不服税务行政答复案、福建某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税务行政处罚案和福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税务管理行政行为及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机制。首先,复议应诉工作上,立了一系列部门配合机制。当前由法制股牵头复议诉讼事宜,由税政部门、被诉及被行政复议的行为承办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合力解决复议诉讼纠纷。其次,建立律师提前介入参加复议诉讼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保证复议诉讼行为的合法性。最后,充分发挥纳税人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政策解释、部门协调等方式将纳税人纠纷化解于萌芽。

  四、积极建立并健全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根据税务系统工作实际情况,我局积极建立并健全内部控制监督工作,并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2019年,我局内控平台运行顺利;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精准规范,及时整改过错预警信息,做到早防范早纠错,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准确率;执法督察稳步推进,完成2019年督察审计项目计划和实施。

  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税收现代化的认识和研究还不够,创新动力不足,税收工作整体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依法治税的理解还不够;二是一些同志工作标准不高,执行力不强三是部分税务工作人员的核心业务能力与税收工作面临的形势不相适应,专家型人才和骨干队伍的培养、使用等均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下面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这一灵魂

  一是要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发挥组织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乐于进取,同时依靠绩效管理工作平台,奖优罚懒。二是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与措施。切实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化解税收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重点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创建文明单位、法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二)牢牢把握“依法治税”这一原则

  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税收执法中,一方面,要正确行使法定的职责权力,坚持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不屈服外部压力。另一方面要在坚持法律至上的同时,正确处理一些内外关系,如:税收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关系、税收执法与税收服务的关系、税收执法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等等。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三)着力提升“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力度

  以三项制度试点为契机、为动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程序,减少执法失误一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统一执法文书;推行音像记录,对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二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探索公开进户执法流程、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规范事中公示,税务工作人员在下户时要出示有关税务证件和执法文书,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推动事后公开,依法公示行政处罚、许可决定信息。三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制审核的过程监督作用,及时纠正偏差,保证税务工作的准确性。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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