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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5日09时02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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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我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抓紧抓牢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认真学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2.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优化创新党建载体。建设红色书屋,总计藏书超5000,被授牌为“福建税务党建书屋”。在全市税务系统首创“三个二+10+N”党建联盟,主动融入“两办”、依托“两部”、夯实“两局”,与承担私房租赁税收代征职责的10个街道开展近邻党建,辐射52个社区和辖区的楼宇、企业,推动党建进楼宇、进企业、进社区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坚持统筹协调,会同财政、水利、人防和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推动办事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顺利完成6个非税项目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2.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链条精细服务市场主体,为企业从成立到发展壮大制定了一系列精细化的服务措施,培植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比如,简化《新办企业转办单》办理流程,为企业开办提速增效;规范最高开票限额变更年检核查工作,提速50%以上。 

  3.做好做实税收分析。围绕当前的经济热点和领导关注的方面,强化与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升税收分析的力度、广度和影响度。 

  4.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每月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占比均在99%以上,今年上门办税人数同比降低18%,通过“非接触式”办税已开出发票占总开票量的96%。做好税务Ukey的发放和使用辅导,为新户免费提供税务UKEY,为新开办企业节约办税成本。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注重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审查制定。2018年税务机构合并以来,我局主要根据上级局制定的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加以贯彻执行,并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机构合并之后,原有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已经全部废止,因此,我局不存在需要定期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部署,统筹谋划。我局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要内涵;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等文件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民主决策,科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须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我局认真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实行“双法律顾问”制度,以专家会诊的形式提前介入处理涉税疑难问题。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执法人员均需通过由福建省税务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获得执法资格方能上岗。 

  2.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我局严格依法行政,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1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严格依法行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3.全面提升“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我局以三项制度试点为契机、为动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程序,减少执法失误一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建立健全执法记录仪等全过程记录装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探索公开进户执法流程、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规范事中公示,税务工作人员在下户时出示有关税务证件和执法文书,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推动事后公开,公示执法主体9个。三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税务法制人员素质,提高法制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审理的过程监督作用,及时纠正偏差,保证税务工作的准确性。 

  4.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多维度清单,打造阳光税务;落实第一批、第二批 “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实现阳光执法,让纳税人更有获得感;以案“说”清单,打造温暖税务;让税务干部深刻认识到落实清单制度的惠民性,更为纳税人和企业提供了更加美好的营商环境。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坚持加强税务监管。细化风险管理部门与各税费种部门风险管理职责,强化风险任务统筹和扎口管理。继续提升风险管理队伍力量,尤其是配强基层分局的风险管理人员,利用好风险管理联动小组机制,密切各部门的横向联系,业务部门、分局互相支持,信息互通。 

  2.强化内部防控观念依托内控平台,整合其他各系统平台数据,构建全方位风险防控网。针对住宿、餐饮、娱乐业等特色化指标予以重点关注,形成了以主动防控观念为先导、以内控监督平台为抓手、以指标数据分析为手段的内控工作的良好氛围。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及时有效应诉,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信息化建设。 

  2.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一方面,正确行使法定的职责权力,坚持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不屈服外部压力。另一方面要在坚持法律至上的同时,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整合诉求件办理口径,答复时效提高20%。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 全面监督有深度。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执行党委纪检组与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党支部纪检委员配备,纳入主题联学参会范围,开展专项培训。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在落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双公示等制度机制的基础上,根据总局《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已经对相关事项进行对外公示,明确了公示的内容,并列明了公示内容的法律依据,实现阳光执法,让纳税人更有获得感。比如,在办税大厅摆放优惠政策二维码,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查询方式。营造了相互信任、相互监督又相互支持的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1.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做好电子税务局的服务与推广工作,推进办税便利化。加强纳税信用动态管理。进一步做好进厅业务分析。在曝光典型案件的同时,加大纳税光荣、征纳同心等正面税收宣传的力度。梳理涉税流程,实现管征精准性与纳税人便利度的有机统一。 

  2. 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工作。坚持宣传先行,精准服务,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等系统为依托,抓好内控工作,顺利开展电子专票试点工作。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税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法律学习教育。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效运用公共图书馆和阅览室以及内部网上的法治教育专栏,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3. 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帮助我局进一步规范执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参与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但是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不足,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依法行政的水平还有提升的空间,少数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创新动力不足,对于“依法治税”的理解还不够;三是专家型人才和骨干队伍的培养、使用等均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关键之年。我局将根据总局、省局、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台江税务工作实际,我们将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积极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创建党建示范品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探索建立日常法制规范模式,落实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执行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标准。充分发挥台江作为全市法律服务中心区域的优势。 

  (三)加强法治基础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案件审理等各项法律事务制度。打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双提升。 

  (四)提升税务监管水平。加快构建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细化明确职责,充实风险管理人员力量,强化风险任务统筹和扎口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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