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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17时22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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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强思想,促学习。抓紧抓牢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深化“党委—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党员”四级联动学习机制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推出“党的二十大金句”学习展架、“礼赞党的二十大 台江税务人说”主题海报、“党的二十大报告主题宣讲比赛”等一系列活动,持续丰富学习形式和宣传载体,确保学习入脑入心。

  2.强机制,正风气。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政治生态大家谈”、“政治机关共同建”两项主题活动,开展专题会议、学习、党课、活动;围绕“带队伍、做表率”、“强税有我”等主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服务大局有担当。全年新增减税降费0.97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六税两费纾困专题报道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福建省新闻联播头条播出,在福建日报、福建税务公众号刊登。

  2.征管改革有成效单位房产和个人大面积出租两个重点进行清理,通过委托代征的方式,形成税收共治格局,取得良好成效。聚焦“一大三重”发力。加强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风险疑点的推送和评估应对。逐户对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近年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对少征漏征的印花税多措并举抓核查,初步形成区级风险防控框架。

  3.优化环境有作为。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在全省率先上线智能语音电话,智能语音电话接听量3万次。开展进厅统计分析,对进厅三次以上的纳税人开展针对性辅导企业进厅取号量同比减少27.66%。2022年,我局办税服务厅被认定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注重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审查制定。自2018年税务机构合并以来,我局主要根据上级局制定的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加以贯彻执行,并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机构合并之后,原有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已经全部废止,因此,我局不存在需要定期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统筹谋划,加强决策监管我局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有关工作要求,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科学规范,提升决策质量重大行政决策须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我局实行“双法律顾问”制度,以专家会诊的形式提前介入处理涉税疑难问题,落实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健全小组例会制度,依托“团队负责+集体决策”的工作模式,将税费争议化解在初时,并持续加强内控,进一步规范税源管理分局管理手段、执法行为。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执法人员均需通过由福建省税务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获得执法资格方能上岗。

  2.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我局严格依法行政,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规范行政处罚的行为,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3.全面提升“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我局以三项制度试点为契机、为动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程序,减少执法失误。一是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持续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探索公开进户执法流程、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规范事中公示,税务工作人员在下户时出示有关税务证件和执法文书,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推动事后公开,公示执法主体9个。三是持续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税务法制人员素质,提高法制工作水平;充分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过程监督作用,及时纠正偏差,保证税务工作的规范性。

  4.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我局按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和《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对纳税人加强税务辅导和宣传,健全“首违不罚”的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相关配套监管措施,确保“首违不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精准监管,体现执法力度。持续深化“信用+风险”监管机制,以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契机,让区级风险防控框架扁平化。风控部门强化数据赋能,做到“案例有样板、文书有模板”,让管理分局可复制、易操作、更规范。

  2.强化内控,深化征管改革。通过制定权力责任清单,规范税务执法事项流程,聚焦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加强执法过程监控,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有效督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恪尽职守,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展现新作为。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多方协同加强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高度重视涉税纠纷,建立健全应诉及复议工作联动机制,及时有效应诉,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信息化建设。

  2.多元深化机制改革解决堵点痛点问题。坚持“法律至上”的同时,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整合诉求件办理口径,范诉求件办理流程,按新流程办理后诉求件处置工作成效显著,重复件、咨询件明显减少。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清单化监督事项,执行党委纪检组与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八小时”外监督教育管理,深化纪检委员“最后一公里”作用,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自身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发布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1.积极推进智慧税务。贯彻“以数治税”理念,做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统一身份管理平台等系统的推广工作,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落地“全电”发票改革任务,加大推广力度,精准滴灌,让纳税人对改革便利更有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办理流程,持续优化网办体验。

  2.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加强电税专家团队业务能力,增强智能语音电话咨询内容的全面性和专业性。优化“税悦工作室”软硬件设施,强化工作室人力资源调配、业务能力提升、疑难事项处理,使其成为提升办税质量的重要阵地。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税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法律学习教育。全局干部积极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运用公共图书馆和阅览室以及内部网上的法治教育专栏,学习掌握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巩固并提升“掌心青苗”人才培养品牌,授课开展针对性培训,借助练兵比武、学习兴税、教育培训等平台,提高青年干部税收法治意识,提高化解防范风险的能力。

  3.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健全公职律师提前介入涉税纠纷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以及法制股干部的作用,把涉税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复议诉讼之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参与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但是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不足,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干事创业主动性有待提高,存有路径依赖,遇到问题敏感性和预判能力不足,解决问题的思路没打开;执行到底能力有待提高,对于“依法治税”的理解还不够;工作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对台江法治税务建设的独特优势挖掘不足,今后还要努力突破瓶颈,加大工作力度。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税务工作会议都为今年的工作提出了科学具体的指导和要求。面对新征程、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税收现代化”这个主题词,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主动作为,善于作为,用新思维、新方法,解决新问题。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开展好主题学习活动。巩固提升“政治生态大家谈”、“政治机关共同建”成果,持续丰富学习形式和宣传载体。

  (二)以优化执法方式为目标,拓展执法维度。融入地方共治大局,与法院深度合作,聚焦企业破产案件办理难点、堵点,为困境企业重整创造条件,确保税收债权依法清收,促进案件办理便利化、规范化、一体化。结合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提升各行业税法遵从度。

  (三)以加强法治基础建设为基石,规范执法行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积极借鉴“枫桥经验”,落实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健全小组例会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案件审理等各项法律事务,进一步规范税源管理分局执法行为,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双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

2023年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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