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菲菲任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廖晶任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职务,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职务;
连敏炫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正股长级)、四级主办职级,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林晶晶任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陈秀娟任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城峰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