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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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州市税务局有关工作部署依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

推进税务工作公开透明。在福州税务门户网站永泰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我县税务机关税收宣传、政策文件以及纳税服务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加强公开审查,规范信息发布,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区县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主动公开。依托永泰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指定专人更新内容,丰富了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税务机关执法透明度。

(五)强化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同时,我局主动公开并及时修改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制度学习培训,将信息公开内容列入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做到发布信息规范及时。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主动回应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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