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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时0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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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的官方网站(http://fujian.chinatax.gov.cn/fzsswj/qxxxgk/y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龙峰园48号,邮编:350700,电话:1236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永泰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落实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2条次、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2596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印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规定和工作安排,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秉承“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工作原则,完善线上审查流程,强化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托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积极与永泰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对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将信息同步至永泰县人民政府相关平台,进一步提升税务机关执法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9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面对新形势下新要求,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精准性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生动性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数据应用,推动精细服务,更精准识别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纳税人的政策需求,深化“政策找人”,提供更精细的信息推送和辅导服务。二是创新解读形式,提升传播效果,强化图文、短视频、案例等通俗易懂形式的应用,让政策内涵一目了然,提升政策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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