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税收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我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上下齐心,统筹协调,主动作为,深化税收分析预测,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在收入总量增长的同时,更注重税收质量提升,坚决不收“过头税”。区局党委承担减税降费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落实减税降费数据会审、抽查和纠错机制,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效益分析;分行业、分政策开展调研工作,切实减轻纳税人和缴费人负担,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2.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一是践行承诺,提升服务。全面落实一窗通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简易注销等各项服务制度,确保对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问题及时解答、事项及时办理。严格开展201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理念。聚焦各类税务事项,着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完善各类便民措施运用,把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同时,我局已全面启动《清单》排查梳理工作,确保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落实各项税费政策。扎实推进货物和劳务税征收管理方式,推进增值税减低税率、留抵退税等多项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率、准确率均位于全市前列。落实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管理规程(指引)及规范地方税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税申报辅导、土地增值税清算、小规模企业房土两税改为按季申报等工作。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19年度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对被取消税务证明事项所涉及文件的清理及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征管流程、办税指南的修改工作。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根据区司法局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为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有关重大具体事务的决策领导,我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通过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及会前学法等方式,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听取并解决各单位在日常税收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法治税务建设深入开展。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收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事项及指引规范。同时对涉及多股室、分局的事项,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三项制度”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强化对各个执法公示事项的指导。
2.进一步规范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根据市局要求对未按时办结注销的纳税人情况开展执法考评与过错追究,针对内控系统产生频率较多的执法过错,第一时间查找原因,上下联动告知提醒所有执法人员。通过事前预警,风险源头防控,2019年度日常考核确认执法过错行为为零。同时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疑点核查、2019年督察审计项目等执法督察工作,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防范执法风险。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实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成立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重大税务案件实行集体审理,我局2019年度无重大税务案件。二是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及法院的沟通,我局2019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针对日常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将日常工作动态于福州市局、区政府政务公开栏目予以公开,在排除涉密数据、文字后依法对外公开税务部门工作成效,做到公开的规范性、有效性、真实性。推进税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协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回应社会关切。同时明确公开重点,突出我局在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重大项目批准建设等工作方面的进展情况。
2.持续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解读。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
3.有效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对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的文件,均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等设施进行广泛宣传。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依托电视、广播等载体,于东南数据产业园建立福州首个税收工作站,通过微信群、QQ群、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广泛宣传政策。同时,挑选符合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为重点辅导对象,采取组织培训、上门辅导、网络答疑等“线上+线下”的辅导方式,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落好,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2019年,我局共开展三轮减税降费宣传工作,辅导纳税人1.73万户次,宣传覆盖面100%。
二是积极建设“纳税人学堂”。围绕、个人所得税政策、增值税改革政策解读、申报表操作解读及网上税务局操纵介绍等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收知识内容,精心组织部署,满足纳税人实际工作需要,降低征纳成本。2019年度我局顺利举办了“纳税人学堂”12场次,培训纳税人1500余人。
三是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全区法律知识网络考试,实现参考率100%,推动了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实施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目前所有执法岗位都由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担任。二是大力构建法治学习平台,加强依法行政培训。以一线执法人员为主,将法制培训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全局干部的执法能力明显提升。三是积极培育公职律师队伍。积极推荐公职律师参加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训班,通过课堂教学、模拟实战与专题研讨等多种教学方法,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提高我局公职律师执业水平。我局现有1名公职律师,申请聘请法律顾问1名,在规范性文件管理、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论证和审核把关发挥积极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着力发挥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本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并加强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法制股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归口负责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依法行政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创新意识还不够。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如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税、创新行业管征、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等方面,还需要敢于解放思想,积极创新。二是队伍建设还不够。在如何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调动干部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征管工作中、增强队伍凝聚力的办法措施不多,统筹兼顾不够。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受客观方面的影响,如当前税收制度建设还有待于完善,有些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改进,税务干部法治观念仍有待提高等,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治税的水平和能力。
三、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结合税收现代化建设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执法督察,规范执法行为,力争法治创新,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持续推进依法治税。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二是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和管理,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使用。三是积极应对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做好涉税维权工作。
(二)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所有文件全面清理,争取做到逐件逐条进行研究,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落实三项制度的推行工作。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牵头部门和职责部门的分工做好局内协调沟通,及时调整完善部分涉税公示事项的责任单位;二是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充实法制审核队伍,确保符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做到应审尽审;三是进一步做好全流程记录制度,完成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四是加强三项制度落实宣传培训及监督检查,加强“三项制度”各项工作的宣传培训,同时强化绩效考核。
(四)扎实开展内控建设。定期查看执法过错预警并及时通知责任人整改,防范执法风险,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追究暂行办法》。及时接收内控平台省市局推送的风险疑点核查,按时做好反馈工作。积极配合内外部对我局开展的执法督察、内部审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