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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送达福州市长乐区农资公司青桥经营部等190户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10时52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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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农资公司青桥经营部等190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由于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因公告送达人数较多,本公告送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具体名单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相关分局领取书面文书。
附件:190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纳税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
附件下载
190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纳税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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