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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08时39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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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要求,着力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等重大涉税部署,并狠抓贯彻落实。通过公职律师讲授与当前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开展统一学法考试、收看“宪法宣传周”期间中央媒体关于宪法宣传的有关报道等形式,加深全体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理解领悟,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法治工作的本领。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守依法征税红线,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发挥税收经济分析“指挥棒”作用,分行业、分政策开展调研工作,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2.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春风行动”工作,简化纳税人办税流程,多渠道做好宣传推广,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本年度“税悦工作室”服务专家团队本年度共解决64件涉税诉求,开展问计问需和“三员”信息核实活动,持续做好纳税人满意度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8000余户纳税人问需走访工作,完成“三员”信息核实384户。

  3.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协同高效抓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企业减负增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等清理工作。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23年度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工作规则》,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税费政策制定的透明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合法性审查作用,对法制审核实行程序化、痕迹化管理。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执法资格管理。明确从事税务执法活动必须具有税务执法资格,组织34名初任公务员参加全国统一执法资格考试。

  2.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与执法全过程记录,切实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审尽审,2023年度,共上传音像记录507条,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起。

  3.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依托《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税务系统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共实施首违不罚1951户次,切实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积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扎实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内控工作,对可能存在的内部风险进行有效排查和应对。依托信息化平台,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完成上级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和提醒类任务809户次。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因地制宜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立健全“税悦工作室”服务机制,以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为税费争议、疑难杂症、纳税投诉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健全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做好涉税矛盾化解工作,共为纳税人解决5个税费争议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做好12366和12345咨询投诉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救济权。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3年度共发生1行政复议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行政权力内部制约。扎实开展政治监督、学习教育、廉政谈话,加强对同级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同时加大督察审计力度,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2023年,我局共完成区委、区政府督办任务45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反馈4件,“12345”诉求件816条。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于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执法信息平台、长乐政府网站同步更新税收管理主动公开事项,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加强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改革,加速推广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已核定数电票票种14080户。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扩容至266项。探索税收大数据运用,利用开票信息、信用级别等指标,为企业梳理产销链条,助力企业破局“销售难”。创新税收宣传,依托福州智税服务平台,精准推送相关税费政策,本年度已累计推送22819条惠企政策。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发挥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将法治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税收事业发展。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年来,区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税务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流程不严格、文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还存在。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受客观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反映了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尚未转变执法理念,在执法环节对执法行为程序正当性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税收制度建设还有待于完善,如电子税务局处罚流程设置程序有待优化。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加强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内容,有效提高基层税务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中的法治观念,加强执法监督,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并及时向上级局反馈程序优化方面的建议。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总体要求,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做好党业融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聚合、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根植法治理念。

  (二)优化服务质效,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依托“项目管家”税收服务团队、“税悦工作室”平台,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好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并因地制宜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优化税费矛盾争议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有效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坚持人才兴税,提升法制人才实力。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并充分发挥区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在合同审核、重大决策、复议诉讼、信访接待等方面提供法治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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