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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税收服务措施发布 助力企业向“新”而进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17时45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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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条税收服务措施发布 助力企业向“新”而进

  ——福州市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今日启动
  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联合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共同举办了福州市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暨“税收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若干措施”发布仪式。活动现场邀请市营商办领导莅临指导,十多家高新技术企业代表参加。 
  市营商办专职副主任黄荦充分肯定了福州税务的工作成效,他表示,全市税务系统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坚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打响“榕易办”税费服务品牌,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季等系列活动,建设“税悦工作室”和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切实增强了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同时勉励福州税务对标国内先进,全力争创税收营商新高地,设立一批市级税收营商环境观察点,擦亮福州税务营商环境特色名片。
  启动仪式上,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张忠在致辞中指出,2023年福州市税务部门在践行“三争三领”中扛牢主责主业,落实各类税费红利超160亿元,获评“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今年,重点推出了“税收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若干措施”,切实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彰显更多税务担当。
  据介绍,“税收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若干措施”共包含了精准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执法质量等三方面共12条具体措施,将深化“政策找人”,高效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服务,扶持企业专项发展,推动福州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支持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随后,现场宣讲了支持科技创新的主要税费优惠政策,介绍了迭代升级的“榕易办”税费服务品牌,并通过召开税企交流座谈会,征求与会代表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深化服务举措,辅导企业尽享税费红利,助力我们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这些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使得我们在研发创新的进程中底子更厚、底气更足。”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林雪珍在座谈会上如是说道。
  当天,福州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同步举行了各式各样的税收宣传活动,如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与台江区工商联联合举办合规经营诚信纳税企业家座谈会,闽侯县税务局与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据悉,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福州市税务系统将紧紧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结合深化拓展“三争三领”行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如发布福州市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集中开展“税助新质生产力”“税惠乡村榕城行”“税润童心筑梦未来”青少年税收普法行动等系列宣传活动,加大税费政策效应和税收普法宣传力度,深入解读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新成效,大力推广便民办税新举措,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税法遵从度和依法纳税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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