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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时38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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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认真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深入实施服务企业“四通四到”机制,助力福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结合自身职责,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如下: 

  一、不允许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 “打折扣”“搞变通”“设障碍”。 

  二、不允许滥用职权,干扰税收征管秩序 

  三、不允许新官不理旧账对纳税人缴费人态度冷漠、故意刁难、应付了事 

  四、不允许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不准违规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核环节、收费项目、数量限制等。 

  五、不允许违规开展税务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杜绝 “过罚不当、以罚代管”。 

  六、不允许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以税务检查、稽查等名义违规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 

  七、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参与、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推行强制服务。 

  八、不允许以缺乏政策依据、文件支撑为托辞,直接否定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合理涉税诉求。 

  九、不允许向纳税人缴费人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不允许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干扰破坏税收营商环境的其他行为。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0591-12388纳税缴费服务热线0591-12366)。 

  承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5年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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