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认真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深入实施服务企业“四通四到”机制,助力福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结合自身职责,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如下:
一、不允许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 “打折扣”“搞变通”“设障碍”。
二、不允许滥用职权,干扰税收征管秩序。
三、不允许新官不理旧账,对纳税人缴费人态度冷漠、故意刁难、应付了事。
四、不允许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不准违规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核环节、收费项目、数量限制等。
五、不允许违规开展税务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杜绝 “过罚不当、以罚代管”。
六、不允许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以税务检查、稽查等名义违规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
七、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参与、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推行强制服务。
八、不允许以缺乏政策依据、文件支撑为托辞,直接否定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合理涉税费诉求。
九、不允许向纳税人缴费人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不允许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干扰破坏税收营商环境的其他行为。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0591-12388,纳税缴费服务热线0591-12366)。
承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