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2020年度普法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深化依法治税,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大纳税人法律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结合全市税务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度普法宣传教育计划。
一、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好表率,持续抓好依法行政
1.坚持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围绕宪法学习核心,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内重要法规,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坚持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全市税务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治观念,围绕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内容开展系统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依法治税、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法治教育制度,开展普遍法治教育。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以法制讲座、法律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一是以组织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不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以基层税务行政执法岗位上的一线人员为着力点,组织岗位职能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主动融入福州“五区叠加”建设大局,主动跟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重大部署,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力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三是要结合公务员培训,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或考核评估。
4.坚持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税务总局《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要求,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同时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文书、参与仲裁及诉讼活动、为有关决策提供了法律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税收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
1. 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扩大税法宣传覆盖面,围绕热点税收法律法规和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大力加强产业集聚区、新办企业等税收宣传。
2.开展主题税收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点宣传时段,扩大宣传面,增强宣传效应。税收宣传要贴近税收、贴近纳税人、贴近时代,要推出特色项目,扩大宣传效果,提高全民纳税意识。
(三)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规范
1. 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理念,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积极申报、创建全国、省、市法治税务基地,进一步推进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建设。
2.坚持依法征收管理。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擅自主张滥用职权,也不能自由处置随意放弃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不继改进税收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
3.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公开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通过在办税服务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板和提供纳税资料、办税指南宣传等形式,公开涉税信息。编制以“缴税指南”、“学税指南”、“办税指南”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指南系列手册,作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重要载体。
4. 切实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和约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保证税务行政执法的公平正义。
5.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一是继续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改进方式、扩大范围,强化整改落实,深化成果利用。三是健全重大案件审理机制,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高审理质量。三是重视外部监督。各级税务机关要特别重视纳税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发挥行政复议、诉讼定纷止争功能作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6. 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遵循依法行政基本准则,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办法》的有关权限、规则、程序和监督管理等规定,完善并执行政策评价反馈机制。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建立健全登记、公布、情况通报等制度,实现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四)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 广泛开展税收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税法知识竞赛,深化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试点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个性化宣传,繁荣税收法文化。
2.进一步发挥网络传媒作用。充分利用福州税务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福州12345便民网、微博、微信、QQ群等,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设专栏、专刊、专版、专题节目,使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社会各界所喜闻乐见。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加大公共场所、办税服务厅、内部局域网、电子显示屏、税收宣传片、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相关部门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增强法治文化感染力。
二、工作步骤与组织
(一)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依据本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具体实施部门和职责
市局由办公室、法制科牵头,相关处室、机关党委等配合。办公室牵头“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市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等活动,具体由机关党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务员的法制学习培训,由教育科提出年度实施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实施,强化保障。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注重效果,推陈创新。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加强普法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努力推进工作理念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