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康华夏投资(福建)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5月10日对你公司作出《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白中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梅税白中税通〔2022〕99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
2022年5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白中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梅税白中 税通 〔2022〕 99 号
中康华夏投资(福建)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1MA34QW814X): 
事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异常情况约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收受的发票存在企业 所得税税前扣除异常情况,涉及发票 30 份,发票金额 2,842,942.45 元,详情见《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发票)清册》。请你单位邬乐波于2022年5月12日10时55分,到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白中税务分局进行约谈。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白樟税务分局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