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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昌达永商贸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14时23分

来源: 闽清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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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昌达永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4MAC7APL28R 

  我局于20231025日对你公司做出《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梅税坂东限改〔2023336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 

  20231025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梅税坂东限改〔2023336 

    

福建昌达永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4MAC7APL28R 

  你(单位)2023-09-012023-09-30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7-012023-09-3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9-012023-09-30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9-012023-09-30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31031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坂东税务分局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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