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4月17日对你公司做出《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音西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融税音西通〔2024〕260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音西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音西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融税音西通〔2024〕260号
福清市怡万润贸易有限公司: 91350181MA8RCNKJ71
事由: 未按规定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四条
通知内容:税务机关发现你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况,请你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按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与年度汇算清缴等纳税申报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音西税务分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