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遗失的税务检查证内容公告如下:
持证人林新,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工作期间取得检查证后不慎遗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遗失的税务检查证内容公告如下:
持证人姓名:林新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证件号:闽税征350102192116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以上证件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2日